备用电源容量技术要求
控制器用备用电源供电,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8h后,当控制器容量不超过4个回路时,所有回路处于报警状态;容量超过4个回路时,五分之一回路(不小于4个回路,但不超过30个回路)处于报警状态,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30min。
检验方法:将控制器主电源断开,使控制器在备用供电的条件下,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工作8h,然后按技术要求,用试验器使一定数量的回路处于报警状态,用计时钟表记录控制器的正常工作时间,观察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,当控制器正常工作30min时,切除声报警信号,然后使原处监视状态的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,观察控制器的声、光报警信号情况。
消防方面的要求
人工操作技术要求:电梯可进行现场和远程人工操作,其功能应正常。
检验方法:实施对电梯的人工操作和消防控制室手动操作,查看电梯运行状况,应能迫降到首层。
联动功能技术要求:当发生火灾时,电梯应自动迫降至首层,消防电梯处于使用状态。
检验方法:火灾确认后,检查电梯是否能降至首层。
信号反馈功能技术要求:当实施对电梯的控制及联动功能时,火灾控制器应接收其反馈信号。
消防控制柜技术要求:
a)提供消防控制柜型号、规格及合格证,其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b)控制柜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、清晰。
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技术要求:
a)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。
b)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。
c)消防控制室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。
d)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,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。
e)消防控制室的送、回风管,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。
f)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道穿过。
g)消防控制室应设应急照明装置,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。
h)消防控制室的温、湿度应满足所放设备对环境的要求。
检验方法:现场查看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,测量室内温度、湿度及照度。
消防水泵
a)系统使用的水泵(包括备用泵、稳压泵)铭牌的规格、型号、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,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技术资料。
b)设备应完整、无损坏及腐蚀等。
c)当水泵轴功率大于17Kw时,安装时宜采取减震措施;若泵房单独设立,水泵能够正常运行,且运动振动不影响周围环境时,可不采取减震措施。
d)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。
e)应保证在5min内开始工作。
f)应设备用电源,主电源断开,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运行。
g)消防给水系统应设消防备用泵,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一台消防工作泵。且主泵停止运行,备用泵应能自动切换运行。
h)消防泵手动按钮启动,消防控制中心应显示信号并启动消防泵。
i)应采用自灌式吸水,或采用其它迅速、可靠的充水设备。
j)吸水阀离水池底的距离不应小于吸水管管径的2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