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检验方法:
a)报警和记忆功能: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使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,观察控制器声、光报警信号及计时或打印情况。
b)二次报警: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,先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,然后使另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,观察控制器声、光报警情况。
c)故障报警:使控制器任一回路、电源或内部线路先处于故障状态,观察控制器声、光报警信号情况及故障部位、故障类型指示情况。
d)自检功能:操作控制器检查机构,观察控制器声、光报警情况。
e)火灾优先功能:在控制器处于故障报警状态时,使任一非故障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,观察控制器声、光报警情况。
f)消音、复位功能: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,首先手动消音撤销火灾报警回路的输入报警信号,然后复位,观察控制器声、光报警情况。
g)电源转换及指示灯功能:先将主电源切断,备电自动投入,然后恢复主电源,备用电源自动切除并观察电源切换指示灯变化情况。
备用电源自动充电
备用电源自动充电技术要求:主电源恢复后,备用电源自动切除,并自动浮充,充电达到额定值以后,自动断开,处于备用状态。
检验方法:将主电断开,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,监视30min,记录此时备电电压值,然后恢复主电,10min后记录备电电压值,通过比较,确认备电是否具有自动充电功能。
强行切换功能技术要求:发生火灾,当火灾应急广播与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,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着火层及相邻上、下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。
检验方法:在消防控制室人为地模拟火警状态,观察是否可将正在进行的一般广播强行切换为火灾应急广播。
报警阀功能试验技术要求:
a)安装延迟器的湿式报警阀,系统放水后5—90s水力警铃应开始连续报警。
b)延迟器应能自动排水。
c)延迟器大排水时间不应超过5min。
d)试验时压力开关应动作,控制盘应显示,消防泵应启动。
e)关闭报警阀门时,水力警铃应停止动作。
f)关闭报警阀门时,压力开关应停止动作。
g)关闭报警阀门时,延迟器无出水。
h)关闭报警阀门时,报警阀上下压力表指示正常。
检验方法:打开报警阀试水阀门放水,查看延迟器是否出水,将延迟器充满水后由排水口排出,记录排水时间;观察控制盘压力开关动作显示与否,消防泵是否启动;关闭报警阀试水阀门,观察水力警铃是否停止报警,压力开关是否停止动作、延迟器是否停止出水,报警阀上下压力表是否正常。